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砖烟囱防腐防火消防安全要求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3-24 4849 次浏览

1,各单位在编制砖烟囱防腐施工单位设计时,施工总平面图,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。

2,砖烟囱防腐工地应当用火作业,明确区分易燃材料堆积场,仓库,易燃废品堆积场和生活地区等区域。

3,砖烟囱防腐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设备;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,加强值班巡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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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砖烟囱防腐工程作业期间应当设置临时建筑物,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,工程结束时应当及时拆除。但是,不能在高压架线下设置临时建筑物,也不能装载可燃物。

5,砖烟囱防腐工地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,指定专人进行维护,管理,定期更新,以确保完美无缺,使用方便。

6,土建工程时,首先整备消防器材和设施,条件具备时,铺设室外的消防软管和消防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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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焊接,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,电石桶与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之间的距离必须在10米以上,与易燃物之间的距离必须在30米以下。未达到上述要求的,应当实行火灾审批制度,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。

8,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。如果使用,它们之间的距离必须至少为5米。

9,砖烟囱防腐工地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设委员会《工地用电安全管理规定》,加强电源管理,防止发生电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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